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25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且列入《衢州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院科〔2022〕5号,附件1)的科研成果。
二、教职工申报程序
1.前期录入的业绩已基本审核通过,被审核退回或尚未提交的业绩请负责人于1月9日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提交,并确认终审通过,所有项目成果需经二级学院初审,科研处复审。经费到账分也需经费认领终审通过才能纳入统计。
注意: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未统计的成果(可通过页面上方的“科研考核-2024年科研工作量统计”进行查询),请负责人填写《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附件2),由二级单位核实相关业绩未在2024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学院核实并盖章后请于1月12下班前日提交科研处,审核后由科研处管理员在“个人工作量统计表”中增加,个人表打印时应在加分中显示。
2.1月12日后将启动2025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启动后教师可点击页面上方“科研考核-2025年科研工作量统计”查看工作量并进行工作量分配,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个人工作量统计表”并签字提交。
注意:(1)1月12日后审核通过的工作量需联系科研秘书进行重新计算操作后才能纳入,但重新计算会导致分配的业绩被重置,需对业绩分进行重新分配。
(2)如赋分有误请在科研系统微信反馈群内联系技术人员解决。
三、学院审核程序
请各二级单位对教师提交的“个人工作量统计表”进行审核,确保与系统一致、无遗漏、个人业绩无重复且已签字确认,汇总后于2025年1月20日下班前提交科研处。
四、科研系统提交佐证材料
1.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分应上传立项文件、申报书/任务书/合同书;项目结题分应上传结题证书/结题证明;经费到账分应完成经费认领。
2.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应上传甲乙双方盖章版合同,经费已到账分应完成经费认领,项目结题分应提交结题证明和成果清单,完成证明;
3.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如有)+正文页,收录/转载证明(在收录转载页面上传,SCI收录证明须为“中国科学院收录证明”);
4.学术专著: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证明衢州学院成果部分;
5.学术交流:主办/承办会议(上级批文/公函,会议通知,手册,会议网站,照片等相关证明);参与/特邀(邀请函、会议通知、手册(列名单)、会议网站、报告主题、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授权应提交产权证书;转化应上传转化合同并完成经费认领。
7.标准和规划:上级批文和相关合同及到款佐证。
8.科研成果获奖:获奖文件/证书。
9.平台与团队:由负责人填报《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并分配,无需上传科研管理系统,佐证材料附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应文件(如批准文件、验收合格文件、考核通过文件)等文件;
10.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批示或采纳证明。
11.体育艺术创作成果:赛事/展览通知、获奖/参展证书或证明。
佐证材料要求:所有文件、证明、上传材料须是带章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不予通过。上传材料须合成一个PDF,请勿单张上传。所有科研项目/成果的时间和人员须与文件一致。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行政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各二级学院)按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
2.科研工作量应统尽统,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如因12月底未能取得佐证材料(一般指外文期刊收录证明等),可顺延到2026年底统计,如因个人原因未申报将不再纳入统计。
联系人:叶老师 王老师
附件:1.衢院科〔2022〕5号衢州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xlsx
科研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