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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校设“揭榜挂帅”培育项目(博士创新站专项)的通知

浏览:13次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1日

各相关学院、部门(单位):

为落实好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要求,加快推进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特此实施校设“揭榜挂帅”培育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揭榜挂帅”培育项目主要指:

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聚焦衢州“六大产业链”发展需求,围绕“氟硅新材料、新能源储能与工业节能、高端智能装备、工业智能与产业数字化、绿色建造与建筑低碳等选题开展研究的校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选题相关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

2.申请人需为博士创新站建站博士,博士站考核合格,组建博士创新团,覆盖产业链相关企业5家以上,且符合以下任一申报条件:(1)主持过选题相关领域的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主持过选题相关领域横向或成果转化(单个项目到款>45万元);(3)曾获市厅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4)获批省级博士创新站。

三、培育金额和发放标准

1. 每项培育项目资助金额5-10万。

2. 每项培育项目在项目立项后发放培育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培育金额剩余的50%,项目验收不合格不予发放剩余培育经费,且3年内不得申请培育类项目。

3. 培育期1年。

4. 每个学院限报4项。

5. 当年度经费使用不得低于70%。

四、验收标准和验收时间

必选项:结题成果在内容上不得偏离选题相关领域,在3家以上建站企业应用,形成博士创新站典型案例 1 份。

任选一项:(1)立项省“尖兵领雁”项目1项(建站企业为第一申报单位,衢州学院为第二单位,到校经费20万以上);(2)新增衢州市博士创新站1家,浙江省博士创新站 1 家,到款总额50万元以上;(3)博士创新团到款总额 100万以上;(4)在衢州本地成果转化金额50万以上项目 1 项或者成果拍卖项目30万以上1项。

五、申报流程

1.各相关学院和部门需认真组织相关领域老师或研究团队积极申报,于2026年10月8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通过浙政钉报送给科研处。

2.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项目成果预期拟定培育项目和培育金额。

3.科研处在10月20日前发布“揭榜挂帅”培育项目榜单。

 

2026年度校设“揭榜挂帅”培育项目申报书(博士创新专站项).doc

2026年度校设“揭榜挂帅”培育项目(博士创新专站项)申报汇总表.xls

 

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处

202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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