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公示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通过个人申报、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推荐9项成果申报浙江省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若对拟推荐项目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科研处、纪检监察室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
4.受理电话:科研处8025631
纪检监察室:8015030
公示内容:
浙江省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申报名单.docx
科研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