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衢州学院高质量科研工作统计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2025年度衢州学院高质量科研工作统计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从2025年1月1日始取得且列入《衢州学院高质量科研工作统计办法》(衢院科〔2021〕4号)的科研成果。若成果预期在12月31日前确认可以取得,可先上报excel,并在备注中写明大致取得时间,并在取得佐证材料后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第一责任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录入科研业绩,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后再由科研处审核,并填写《2025年度衢州学院高质量科研工作统计申报汇总表》(附件1),在各二级单位规定时间内上交至二级单位进行审核。
2.各二级单位对教师上报的科研业绩进行审核,汇总表电子表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2月15日下班前上报科研处。
三、佐证材料
1.项目、成果在科研系统录入,要求提交以下附件:
(1)科研项目(立项/结题):项目申请书、立项文件/合同书。
(2)学术论文:封面与目录(如有)、正文页,收录/转载证明(在收录转载页面上传,SCI、SSCI收录论文的分区以论文发表时的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大类分区为准,中文期刊不需提供)。
(3)学术专著:封面+封底+出版信息页面+目录+证明衢州学院成果的部分;认定C类以上专著的还需附全文及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2,需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4)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全文、领导批示证明或采纳证明。
(5)发明专利(授权/转化):专利证书(有专利号的一页,所有信息严格按证书填写),专利转化需在科研系统中录入,并提交转化合同。
(6)标准/规划:正式发布的标准、规划文件。
(7)科研成果获奖:获奖文件/获奖证书。
(8)科研平台(线下提交):立项/验收通过文件。
(9)艺术创作成果(在艺术作品中录入):赛事通知+获奖文件/获奖证书。
四、其他说明
1.二级学院审核后汇总提交,科研处复核无误后反馈二级学院。核对无误的最终版申报汇总表,请二级学院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科研处最终确认版申报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严格按《2025年度衢州学院高质量科研工作统计申报汇总表》格式填写,包括时间格式,请勿更改表格函数。
3.学校、各学院聘用的兼职人员(以聘用协议或聘任文件为准)和我校离退休教师,以“衢州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开展的科研工作,按本办法标准进行计分(兼职人员协议任务内的科研工作不列入计分范围)。各学院聘用的兼职人员,其计分由各学院负责。
4.统计工作由科研处组织实施,按自然年度一年统计一次,由科研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报并在系统中提交佐证资料,学院(部门)初核,科研处审核、人事处核定。未按时申报的,列入下一年度计分,但仅限一年。
联系人:叶老师王老师
附件:1.2025年度衢州学院高质量科研工作统计汇总表.xlsx
2.《专著》支撑论文模板.docx.docx
3.衢院科〔2021〕4号衢州学院关于印发《高质量科研工作统计办法》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