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衢州市博士工作站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相关博士工作站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博士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夯实博士工作站团队在科技研发、社会服务以及应用型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博士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衢院科〔2020〕3 号)的规定,学校拟对衢市组通〔2020〕22号文件中公布的第三批衢州市博士工作站(详见附件1)进行中期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站科研项目执行进度、科研成果产出、企事业单位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人才培养成效等方面。
请各学院(部门)组织各博士工作站负责人填写《博士工作站考核报告》(附件2)和《博士工作站成果清单》(附件3)中的相关信息,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2022年9月30日17:30前,将经建站单位评价(盖章)和二级学院审核的材料连同相应佐证材料纸质稿1份统一收齐后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以博士工作站负责人名字为名)也统一发至程海翔老师钉钉。
联系人:程海翔。
科学研究与社会合作处
2022年9月6日
附件1 第三批衢州市博士工作站清单.xlsx
附件2 博士工作站考核报告.docx
附件3 博士工作站成果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