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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和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和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根据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和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衢社科规办〔20241 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社科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坚持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选题

结合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市社科规划办拟定了2024年度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申报,也可在课题指南方向下进一步细化,自行确定选题。

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不设研究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申报。

为提高服务决策的时效性,鼓励根据选题方向进行对策要报投稿,在《衢州社科要报》上编发并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追认为市规划课题,无需申报。

三、课题申报

申报要求

1.省市合作规划课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创新课题立项体制机制,促进地方青年社科学者成长,从今年开始设立省市合作规划课题。

(1) 省市合作规划课题仅面向市内高校、党校等教学科研单位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学者。同时,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2)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由省社科工作办负责立项,衢州市立项总数不超过10个。课题级别为省规划一般课题省部级,资助经费按照省规划课题一般项目标准执行。课题类别为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期限一般为3年。课题的中期管理、结题等由省社科工作办负责,结题标准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细则》详见浙江省社科联官网)。

2.市规划课题

1市规划课题以应用对策类课题为主,兼顾基础理论类,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申报人有在研市级以上社科课题尚未结题的,或有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题等科研不良信誉记录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2)市规划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立项、中期管理和结题工作。

3应用对策类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或对策报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入编《衢州社科要报》视为结题。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公开出版著作视为结题。课题成果经鉴定通过后给予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

申报材料

省市合作规划课题和市规划课题统一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填写《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如申报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申报者只需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是否同时参与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申报。

(三)申报时间与提交材料

2024年3月27日前,通过科研秘书提交科研处。

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2024年度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汇总表》一式1份。

四、课题立项和管理

省市合作规划课题和市规划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统一评审,符合条件的择优列为省市合作规划课题,未列上的不影响市规划课题立项。

(二)课题负责人要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课题负责人要强化课题成果运用。市规划课题成果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附件:1.2024年度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指南.docx

2.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x

3.2024年度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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