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工作站退出备案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工作站建设运行管理,盘活校地校企合作资源,优化站点整体建设质效,压实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常态化合作建设要求。近期学校对全校已建博士工作站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部分站点存在合作机制中断、运行停滞、无实质产学研合作等问题,已不满足工作站存续建设标准。为切实清理低效站点,健全工作站动态准入、退出管理机制,现启动我校博士工作站退出备案集中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退出范围
全校已建博士工作站(2021年之前)。
二、退出申请情形
目前存在以下情形的工作站,按要求提交退出备案申请:
1. 未签订持续有效合作协议;
2. 未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平台共建等实质性合作工作;
3. 无后续合作经费投入;
4. 合作单位经营异常(如企业注销),不具备继续开展合作条件。
三、工作要求
1. 全面自查梳理。各学院(部门)须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博士工作站逐一核查,精准摸排站点运行现状,如实梳理符合退出条件的站点清单,填报《衢州学院博士工作站退出备案申请(二级学院用)》(见附件1),杜绝瞒报、漏报。
2. 规范材料申请。在学院(部门)报送备案申请材料后,经科研处审核确定可以退出的工作站,由建站博士填写《衢州学院 博士工作站/创新站退出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并经线上流程(服务大厅→服务中心→科研处→博士工作站(创新站)退出备案申请)提交申请审核。
3. 严格按时报送。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8月31日17:00前,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无退出站点。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退出备案为常态化规范管理工作,不影响各学院后续新站点申报建设。
2. 科研处将对本次申请退出的站点审核、公示备案,完成退出流程的站点将从学校工作站台账中剔除,不再纳入年度考核与统计范围。
3. 后续学校将实行工作站动态管理,对长期建设成效薄弱的站点,将常态化开展清理退出,持续提升校地校企合作载体建设质量。
附件1:退出备案申请表(二级学院用).docx
附件2:退出备案申请表(建站博士用).docx
科研处
2026年7月3日